浙江/宁波-2025-12-08 00:00:00
[庄市街道]庄市街道永旺村永旺公寓四年租赁权公开竞租公告
本公司现对庄市街道永旺村永旺公寓四年租赁权进行公开竞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竞租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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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房屋坐落 |
面积(平方米) |
年租金(元) |
保证金 |
租期 |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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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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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永旺路旁临时用房 |
*,***.** |
***,***.** |
***,***.** |
四年 |
公寓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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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旺路旁场地 |
*,***.** |
注明*:标的物整体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场地面积约为*,***.**平方米,已经由原承租方改造为公寓用房。
注明*:若本次竞租产生新的承租方,关于原公寓用房及场地的装修改造投入,新承租方与原承租方应在本次竞租结果公告日起一个月内,就补偿的具体项目、金额等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若双方未能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业主方将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相关装修改造的实际价值进行评估,并以评估结果作为依据,确定最终补偿金额。该补偿金额由新承租方支付给原承租方。
注明*:如租赁物遇政府征收而需要被拆迁或征用的,则合同提前终止,双方均互不负任何违约责任,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期结算,双方各自按照相关规定获得政府部门的赔偿和补偿。
注明*:承租人(或意向承租人)须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须知,并承诺对标的物面积、房屋装修承继和政府拆迁以及公告、须知中列明的任何不利情形无任何异议。确认无异议后,方可提交报名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
二、 标的物用途仅限公寓,不得用于其他,并合法合规的使用。
三、 意向竞租人/承租人应自行承担租赁行为产生的各项费用。产权方仅开具宁波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不提供正式发票。
(一) 标的物交付说明
标的物一般以现状移交(不包括标的物内可移动的物品)。在租赁标的物的移交过程中,可能会因原承租人拆除空调、窗帘、灯具、网线等部分设施和设备而导致某些装修和设施受损,意向竞租人应充分评估潜在风险。产权方对此标的物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在竞租成交后,承租人(或意向承租人)在支付所有款项后,标的物将由产权方直接交付,具体交付时间以《租赁合同》的约定为准。如果承租人(或意向承租人)未能按约定时间履行付款义务,产权方有权拒绝交付。
(二) 标的物移交情况
*、 处于空置状态下的标的物:
产权方在收到全部成交价款后**个工作日内腾出房屋,将房屋移交给承租人(或意向承租人),具体移交方式由产权方确定。
*、 处于经营状态下的标的物:
(*) 由原承租人竞得房屋租赁权的,则自然延续和移交,房屋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为上期租赁期限满的后一天。
(*) 由非原承租人竞得房屋租赁权的,因考虑到原承租人搬迁所需的时间,租赁房屋的移交时间为房屋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
租赁房屋开始计算租金日期即为房屋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具体移交方式由产权方确定。
*、 处于腾空状态下的标的物
(*) 由未参加第一次公开竞租的原承租人竞得房屋租赁权的,则自然延续和移交,房屋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为上期租赁期限满的后一天。
(*) 由非原承租人竞得房屋租赁权的,因考虑到标的物正在腾退,租赁房屋的移交时间为房屋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
租赁房屋开始计算租金日期即为房屋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具体移交方式由产权方确定。
(三) 标的物经营要求
承租人(或意向承租人)须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遵循法律法规,合法、规范、文明地进行经营。若承租人(或意向承租人)出现违法经营或超出经营范围的情况,应由承租人(或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产权方无关。同时,产权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原出租的房屋,因而造成的所有责任和经济赔偿均由承租人(或意向承租人)负责。承租人(或意向承租人)不得从事下列经营活动:
*、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易燃易爆、毒害、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相关行业,或其他影响周边环境、扰民的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序良俗的经营活动;
*、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公共利益、影响居民生活秩序的其他经营活动;
*、违反国家、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开设违法、违规的经营场所;
*、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四) 标的物其他信息
*、竞租方法
采取多轮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租。按照租金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原承租人可以以最高报价者报价行使优先承租权。报价低于标的底价为无效报价。
标的若未出租,标的物优先承租权:无,
标的若已出租,原承租人如按规定缴纳竞租保证金并登记参加竞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未按规定缴纳竞租保证金并登记参加竞租的,视为放弃优先租赁权。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四年。租金支付方式为半年一付,且采用先付后用的原则。本合同实行一年一签的续签方式。
*、竞租时间
公开竞租时间为:****年**月**日*点**分整。
*、竞租网址
请登录镇海区基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四、 竞租对象
同意遵守《竞租公告》、《租赁合同》和《公开竞租须知》的企业法人。意向竞租人不得有违规经营、恶意拖欠房屋租金、不诚信经营、违约等不良行为。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均不符合本次资格要求。
五、 报名方式及时间
*、 意向竞租人请在镇海区基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报名,并请企事业报名人上传营业执照或统一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五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 意向竞租人自行进行实地勘测,对招租事项无异议后缴纳竞租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含水电费押金)为三个月的成交年租金。该保证金须由竞租成功者于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至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永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租赁期满,在确认承租方无任何违约行为、费用(含水电费)结清后,保证金将不计收利息,一次性退还。
六、 联系人:朱涛,联系电话:***********、*************。
宁波市镇海国太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