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港市城区市政设施养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年) 需求调查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港市城区市政设施养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年),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积极参与,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东港市城区市政设施养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年) (二)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年 (三)本项目共计 *个包组,包号为 ***。包组内不允许缺项。 (四)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五)本项目计划履约期限: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按本次采购要求与服务单位签订下一年合同。 具体期限以实际发生为准。) (六)履约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七)付款方式:按照合同协议约定,依据服务期间《东港市 ********* 年城区市政设施养护月度百分制绩效考核表》(见附表*)考核结果逐月进行服务费用拨付(不含不可预计费用,不可预计费用需根据实际需求,由中标服务供应商提请申报材料至实施机构,待实施机构审查同意后给予答复,中标服务供应商需待收到同意答复方可开展相应服务工作,待工作完成后另行提请费用支付,由实施机构审核后按照相关程序独立于其他服务费用另行拨付)。 (八)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二、需求调查要求 为了更好的完成本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各潜在供应商对项目的采购需求调查提出方案建议等。 三、其它补充事宜 *.需求调查征集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征集反馈方式: 供应商于需求调查征集期限内将对项目的采购需求调查提出方案建议,加盖公章后,请已实名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向东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 *.公告媒介: 本次项目需求调查公告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相关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四、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赫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