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5-12-08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疾控能力提升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新理帮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号**栋*层*号附*号
被投诉人:成都市成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青龙街道龙绵街****号
被投诉人: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成都市成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年疾控能力提升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招标参数“▲*、*****病毒载量检测采用内标法,除样本检测外,无需额外消耗试剂用于建立标准曲线。(提供产品彩页或产品说明书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佐证)”该项技术参数设置违规,代理机构答复与事实严重不符。
投诉事项*:招标参数“▲*、加载样本管类型和上样体积:支持原始管直接上机检测,上样体积≤****微升。”该项技术参数设置违规,代理机构答复缺乏事实支撑。
投诉事项*:招标参数“*、仪器装载要求:无最小检测样本数量限制,一次性可容纳样本量≥***份,仪器可在不中断处理的情况下装载新的检测样本和试剂耗材。”该项技术参数设置违规,代理机构答复与市场实际矛盾。
投诉事项*:招标参数“▲*、与仪器配套使用的*****病毒载量试剂性能要求:试剂支持即开即用,无需配制。(提供产品彩页或产品说明书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该项技术参数设置违规,与检测核心需求无关。
投诉事项*:招标参数“▲*、试剂出厂有效期≥**个月,开瓶后稳定期≥*个月。(提供产品彩页或产品说明书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佐证)”该项技术参数设置违规,代理机构答复存在事实错误。
投诉事项*:招标参数“▲**、尺寸要求:整套系统长度≤*.**,宽度≤*.**,占地面积≤*.***²。(提供产品彩页或产品说明书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佐证。”该项技术参数设置违规,代理机构答复存在事实偏差。
投诉事项*:代理机构对该项目*项核心技术参数设置有明确品牌的指向性,叠加形成明显罗氏品牌指向性,整体构成排他性,严重违背政府采购公平原则。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成都市成华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