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5-12-08 00:00:00
、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桐庐分中心
征集人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桐庐县经济开发区石珠路***号经济开发区科技孵化园*座五楼
征集人和联系方式: 吴逸茗(*************)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年度杭州市桐庐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出行定点服务机构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标项信息:
标项编号和名称
最高限制单价
采购人范围
**标项二:公务出行定点服务[*座(含)以下租赁,含驾驶服务]
优惠率 ≥ *%
联动区划下所有采购单位
**标项:公务出行定点服务[*座以上包车,含驾驶服务]
优惠率 ≥ *%
联动区划下所有采购单位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其审查方法和标准:
项目名称:
序号
供应商要求类型
供应商要求内容
*
基本要求
承诺书(见附件*)
*
基本要求
报价览表(见附件*)
*
基本要求
标项: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汽车租赁备案信息证明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包车客运)原件扫描件;
标项二:申请供应商或联合体方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汽车租赁备案信息证明原件扫描件。
提供联合申请协议书和联合申请授权委托书(如有,见附件*、*);
*
基本要求
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具有服务能力的,以总公司或总机构名义申请,总公司或总机构提供分公司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以及针对本项目授权分公司的业务委托书(格式自拟)
*
基本要求
车辆汇总表(见附件*)。标项:自有营运车辆规模在**辆(含)以上,提供响应车辆《道路运输证》原件扫描件;标项二:自有车辆规模在**辆(含)以上,提供响应车辆《车辆行驶证》原件扫描件(车辆行驶证或自有车辆证明须属于同供应商,且租赁车辆的使用性质应当在行驶证上予以注明)。
*
基本要求
主要技木人员览表(见附件*)。
标项:提供申请供应商或联合体方驾驶员有效的《从业资格证》原件扫描件,且无犯罪记录。
标项二:应当是在职正式职工(提供驾驶员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部门证明及劳动合同,且合同有效期限不得少于本项目有效期限)。提供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原件扫描件,年龄不超过**周岁,提供无犯罪记录,且承诺*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
基本要求
服务方案(含基本服务、售后服务,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自行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对政策的理解和掌握,结合项目的特点提出服务的定位、目标及标准等,详细说明如何保证服务质量,有效保证项目进度的措施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突发事件处理机制与预案等,格式自拟)
*
基本要求
服务小组人员情况览表(见附件*)
*
基本要求
服务网点清单(见附件*)
**
信用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年**月**日*****年**月**日
五、订立开放式框架协议的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公开征集*********年度杭州市桐庐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出行定点服务机构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六、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方式、地点,以及对申请文件的要求:
*.项目有效期期满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随时提交加入申请。
*.申请程序均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在线申请(申请地址:*****://*********.******.**/***********************/******/******?************=******),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请。
*.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登记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尚未正式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可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登记,链接如下:****://****.***.**.***.**/********/**********/****.****?*=**********%****:**:**;登记免费,但不包含**申领。),具体操作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或咨询政采云平台客服热线。
七、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范围:
杭州市桐庐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采购单笔金额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公务出行定点服务项目。
八、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详见框架协议文本
九、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
、第二阶段交易
()直接选定(合同文本详见附件)。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人依据入围产品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任采购包的入围供应商,并向其采购对应服务。入围供应商第阶段响应报价是采购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
(二)单笔采购金额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采购人通过政采云平台框架协议实行采购;
(三)交易规则如有变化,最终以同级财政部门公布的文件为准;
(四)框架协议生效后,采购人应通过框架协议系统进行租赁服务和资金结算(具体租赁、结算程序等详见采购人操作手册)。
二、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征集人将通过框架协议模块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三、履约和监督
()本框架协议由征集人对入围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管理,管理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交易纠纷申诉等,相关检查及处理情况将在框架协议模块中公布。
(二)在协议履约过程中发现入围供应商有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未按照协议约定和承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可视情况对其作出约谈整改、暂停入围供应商接受框架协议合同资格。
(三)征集人发现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入围供应商有上述*、*、*情形之的,由征集人移送县财政局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四)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同框架协议。
十、采购合同文本:
十、付费标准、费用结算方式:
采购单位按照框架协议采购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
十二、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协议期有效内,如服务标准及价格发生变更、服务升级换代或替代的,入围供应商应当通过系统向征集人发起变更申请,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生效。 *.申请服务信息变更、升级换代或用新服务替代的,变更后的服务标准、服务内容等不得低于原入围服务。 *.申请价格变更的,变更后的价格不得高于原入围价格。
十三、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征集人将通过框架协议模块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十四、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提供以上公车租赁服务,用于集中出行、会议用车、临时用车等。
*.优惠率是指单程、半日租赁、日租赁、长途租赁费用的优惠率,包括油(电、气)费等所有费用,不包括过路过桥(渡)费、停车费、驾驶员食宿费,过路过桥(渡)费、停车费按实结算,服务产生的驾驶员食宿由采购人负责。超时、超程费用另计(详见附件)。
*.“基准价×(*-优惠率)”为供应商第二阶段授予合同的最高价,采购人可以根据基准价和优惠率,确定采购的最终价格。供应商的优惠率不得低于给予其他客户的优惠率以及日常对外公布的优惠率。
提交申请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