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度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服务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澄清回复/修改
2025-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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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度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服务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澄清回复/修改
浙江-2025-12-08 00:00:00

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年*****年度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服务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项目第*次澄清回复/修改

来源: 发布日期:*********

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年度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服务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项目补遗书(第*号)

采购编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澄清书作为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年*****年度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服务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项目的修改,是询比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澄清书发给项目下所有投标人,本澄清书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书为准。

一、对采购文件答疑如下:

*问:“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 投标人在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年度供应商评价信誉评级 等级为 * 的,并非所有单位参评 **** 年度供应商信誉评价,若无信誉评价等级的是否可以默认为什么级别?

*答复:根据浙交工股〔****〕** 号文《关于印发《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六条第(三)点规定“新准入、考评期内未履约的合格供应商一般暂定为 *级供应商。”

*问:“第五章 服务要求 第三卷 报价文件 分项报价表:每个参数折扣率是否可以不同?还是需要所有参数折扣率一致?

*答复: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卷报价文件报价表下面注释第*点中有规定“*.各投标单位应按照上述各项类型含税控制单价的折扣率进行报价,只需要报一个统一的折扣率,投标单价不得超过控制单价。(投标单价=含税控制单价×(**折扣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招标人: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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