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2026年度高新区规划技术服务和详规调整维护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公告
2025-12-08
江苏/徐州 招标采购
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2026年度高新区规划技术服务和详规调整维护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公告
江苏/徐州-2025-12-08 00:00:00

项目概况

*********年度高新区规划技术服务和详规调整维护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在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度高新区规划技术服务和详规调整维护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

规划技术服务包含:年度拟出让地块精细化研究和规划条件编制;重点片区规划用地优化研究;重点项目选址研究;相关规划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

详规调整维护相关工作包含:详细规划动态维护;详细规划调整;详细规划技术修正;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单体设计的规划指标复核。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年。(合同履行期间已经启动的项目,服务期至项目审批完成,不受服务期的限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提供以上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一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月报表;或提供供应商****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

*.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任何*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电子签章,填写完整。必须提供,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在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铜山区第三开标室(铜山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磋商文件说明

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前。

*、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苏采云系统(详见磋商文件)。

(三)询问和质疑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马璇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徐州市解放南路***号矿大南都*号楼***室

(四)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供应商应当在开标前再次进入苏采云系统以关注是否存在更正事项,以及是否需要重新提交电子标书。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徐州市铜山区珠江东路**号

联系人:王佳洁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解放南路桔子水晶酒店楼上***室

联系人:马璇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璇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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