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数据流量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12-08
河南/鹤壁 招标采购
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数据流量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鹤壁-2025-12-08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鹤壁-2025-12-08 00:00:00
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数据流量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机构: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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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数据流量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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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 | |||||||||||
| *、项目名称: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数据流量服务项目 |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预算金额:*,***,***.**元 |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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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采购内容: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移动办公办案数据流量服务;具体规格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服务期限:两年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包段划分:一个包段。 | |||||||||||
| *、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支持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对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应依法保障上述特殊行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合法权益,故本次采购项目前述特殊行业可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除此以外的其它行业不得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下属分公司或子公司作为供应商的,可使用总公司资格、企业资质、业绩案例、人员证书参与投标) *、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地点: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方式:使用**密钥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网上提示下载投标项目所含格式(.****)的磋商文件及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响应申请将被拒绝。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 |||||||||||
| *.售价:*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 *.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门户网站(****://***.******.***/)”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系统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 *.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三)**(郑州市经二路**号)。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供应商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将不予受理;(*)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其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具体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中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以转账形式支付。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鹤煤大道**号 | |||||||||||
| 联系人:王女士 | |||||||||||
| 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顺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任寨北街汇元大厦*楼 | |||||||||||
| 联系人:李女士 | |||||||||||
| 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 |||||||||||
| 联系方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