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外】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都尉路四段288号南湖凯旋广场35幢1层2号商业用房
2025-12-08
重庆 招标采购
【市外】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都尉路四段288号南湖凯旋广场35幢1层2号商业用房
重庆-2025-12-08 00:00:00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都尉路四段***号南湖凯旋广场**幢*层*号商业用房

【信息时间:**********】

变卖公告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将于********日**:**时起铜梁区人民法院资产诉讼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网址:*****://***.********.***.**/**********/*********/*****/*********.*****,户名: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都尉路四段***号南湖凯旋广场**幢*层*号商业用房

标的物位于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都尉路四段***号南湖凯旋广场**幢第*层,标的物所在建筑物共*层(地上*层),产权证号:川(****)南充市不动产权第*******号,房屋建筑面积***.**㎡钢混结构,证载房屋用途为商业服务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年*月**日现出租给南充市嘉陵区南湖天悦幼儿园有限公司经营使用。

评估价:**.**万元;起拍价:**.**万元;变卖预交款:**.**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及其整数倍)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卖人承担范围,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汇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在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汇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安排,联系电话:************、***********,或关注“重庆汇源拍卖”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三、本次变卖活动持续**天,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四、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本次拍卖仅包括房屋所有权、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包含室内不可移动的装修、室内可移动家具家电、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据评估报告记载,标的物所在建筑物**幢整栋现由承租人南充市嘉陵区南湖天悦幼儿园使用中,其对标的物的内部平面格局按经营需要进行了改变,标的物现状与证载界址不一致,因结构恢复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请各意向竞买人务必进行现场实地看样后参与拍卖;本次拍卖按现状进行拍卖,本次拍卖范围为产权证载范围,拍卖成交后按照现状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标的物若有其他瑕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标的物租赁情况:据评估报告显示,本标的物已出租给南充市嘉陵区南湖天悦幼儿园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月租金*元/㎡,第*年租约年开始递增,每两年在上一次租金标准基础上按*%递增,租金按年支付。买受人办理完拍卖标的物权属转移手续后,自产权转移当日起原所有权人已经收取的租金部分法院不负责代买受人追索,由买受人自行向原所有权人依法追讨。请意向竞买人自行了解相关情况并承担相应风险。(租赁详情见《评估报告》附件《租赁合同》)

*、辅助机构从标的物所在物业管理公司了解到,标的物截止****年*月欠物业管理费*****.*元,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为*.*元/㎡·月,其它水、电、气、大修基金等欠费情况不详,相关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具体费用以交付时为准)依法由相应责任人承担,若因此部分费用产生纠纷的,通过另行诉讼解决,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

*、由于标的物出租中,目前作为幼儿园正常营业中,实地看样存在一定难度,因此公告期间不设置现场看样环节。

*、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移交,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土地使用权类型由划拨转为出让性质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费用。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水、电、气、物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购房资格才能申请参与竞拍。因不具备资格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需授权委托他人报名参与竞买或需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在拍卖竞价程序开始*日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土地使用权类型由划拨转为出让性质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费用。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此次变卖,不参加变卖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人民资产诉讼网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铜梁支行、账号:********************)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人民资产诉讼网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对于公告写明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切勿相信其他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

重庆汇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 刘法官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联系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办事处白龙大道法建路***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室监督电话:************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站客服:************转*

附:*、评估报告副本

*、执行依据法律文书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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