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海南麓海旅游项目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公开挂牌转让 |
项目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挂牌起 始日期 | ****年**月*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年**月**日 |
挂牌价格 | **,***.**万元 | 保证金 | ****万元 |
标的情况 |
标的企 业情况 | 麓海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开发“麓海天堂旅游度假区项目”,项目位于万宁市国营东和农场,一期用地面积**.**亩,工程于****年*月开工,计划****年*月整体竣工,规划建筑面积 ***** *’,包括商业****、商业叠拼、青年公寓和艺展中心,规划打造集工作、生活、度假、教育于一体的设计及艺术产业园区。目前项目己部分取得预售许可证,截止****年*月**日,麓海公司已对外签约销售并完成备案共计** 套商品房,详情见资产评估报告。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海南麓海旅游项目开发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海南省万宁市万州大道二月花酒店分店 |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汪俊刚 |
成立时间 | ****年*月**日 | 注册资本 | ****万元(已实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旅游及娱乐项目开发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 海南万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 | 万宁东和投资有限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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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内部决议 | 股东会决议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元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年**月**日 | **,***.** | ***,***,***.** |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审计机构名称 | 海南振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年*月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年*月**日 | **,***,***.** | **,***,***.** |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 | ***,***,***.** | ***,***,***.** |
特别告知 | 标的按现状转让,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海南乐评资产评估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
评估报告书号 | 乐评评报字[****]第*****号 |
评估基准日 | ****年*月**日 |
核准(备案)号 |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 |
标的评估值单位:元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万元。本次转让评估值,以标的公司开发的“麓海天堂旅游度假区项目”一期应分配给转让方的**%商业房产项目净收益,作为转让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东部分权益评估价值。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万宁东和投资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 |
注册地(住所) | 海南省万宁市东和农场机关大礼堂二楼 |
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海垦中南公司****年第**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
转让方 承诺 | *、本次股权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转让方有权利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股权; *、转让方转让股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海垦控股集团 |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价款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次竞买。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交易合同》。若在*个工作日内不签订《股权交易合同》或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视为违约。 *、标的公司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之间产生的盈亏及风险由转让方承担,《股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股权工商变更至受让方名下之日止,与股权交易标的相关的盈利与亏损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 *、成交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变更登记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受让方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其他未尽事宜按《股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
重大事 项披露 | *.海南万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公司海南麓海旅游项目开发有限公司大股东,同等条件下享有本次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 *.最终竞得人需承接并继续履行“麓海国际社区”项目《合作开发土地合同书》、《项目房产分配协议》、《麓海项目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年**月**日)等与合作相关的文件(如需变更,由竞得人与海南万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另行协商确定)。即除《合作开发土地合同书》第三条第*款涉及“转让方万宁东和投资有限公司需向海南万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回*****万元项目履约保证金”及第九条第*款“海南万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需陆续向转让方万宁东和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个工作岗位”无需最终竞得人履行外,其余条款均由第三方竞得人负责继续履行。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描述: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年**月**日编制的《万宁兴隆健康旅游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整合•地块分图则》(街区编码 ***),“麓海天堂旅游度假区项目”所在 *********地块规划为零售商业/商务金融/文化混合用地,其中:零售商业:商务金融:文化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为*:*:*。该控规未要求建设单位自持比例。在新控规条件下,本次评估设定原自持的计容建筑面积 ***** *²的商业房地产,视为可进行销售分配。提请报告使用者、竞买人等予以关注。评估机构已尽提示义务,不承担相应责任。 *、竞买人通过竞拍取得的万宁东和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麓海旅游项目开 发有限公司**%股东部分权益,原则上应与转让方万宁东和投资有限公司所享有的权利义务保持一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与相关当事人进行充分沟通。评估机构已尽提示义务,不承担相应责任,请竞买人充分考虑相关风险。 *、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意向受让方的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
标的交割 | 按《股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
竞买保证金及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项目竞买保证金****万元,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应缴纳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受让方须在《股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于****年*月**日前将剩余的产权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
现场展示 | *、时间:公告期内 *、地点:万宁市 |
交易方式及竞价规则、报名手续、违规条款 |
交易方式与竞价规则 | *、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股东参与报名,优先购买权应在场内行权,即在公告期内应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受让。 *、意向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成交后,受让方携带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同时登录多台设备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
报名手续 | 一、意向受让方须在****年**月**日**:**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交易注册账户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二、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产权受让申请书》(见附件); *、《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股权交易合同》首页签署“已知悉”; *、公司章程(复印件);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复印件);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 *、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需要法人签字处须法人签名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自然人签名处须自然人签字并摁手印。 |
保证金及 处置方式 | *、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和成交价款结算。未竞得的竞买人的保证金,由海南产权交易所在项目成交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竞买人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违约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支付给转让方(因不可抗力或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产生*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按竞价规则参加网络竞价程序的; (*)在应参加的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交易合同》的; (*)未按照《股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交易服务费 |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用由受让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及《股权转让委托协议》交纳。 |
竞价安排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自由竞价 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万元) | 延时竞价周期 |
* | 海南麓海旅游项目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公开挂牌转让 | ****年**月**日*:** | ****年**月**日**:** | ** | ***秒 |
附件下载 | 《产权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股权交易合同》 |
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一部耿先生*************,孙女士 *************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 |
单位地址 | *.公司本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号华夏银行大厦**楼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一楼大厅**号窗口 *.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窗口: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栋*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