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5-11-11 00:00:00
元洪两国双园(福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元洪两国双园(福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审批元洪投资区老桥溪排洪渠修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榕两国双园函〔****〕**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元洪投资区防洪排涝问题,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元洪投资区老桥溪排洪渠修缮工程项目(项目编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城头镇。
四、项目单位:元洪两国双园(福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起点位于星桥溪现状水系,终点至大坝溪,对老桥溪排洪渠进行修缮及建设,全长***米,渠宽为**米~**米,渠高*米,采用钢筋混凝土挡墙,渠底采用混凝土封底;建设左岸驳岸长***米,右岸驳岸长***.*米;堤顶高程*.**米~*.**米,河道采用直立式驳岸+自然放坡型式,挡墙断面采用砌石挡墙结构型式,设计防洪标准为**年一遇。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所需建设资金除申请专项债(元洪两国双园食品研发产业升级配套设施项目)外,剩余部分由元洪功能区管委会统筹安排。
七、项目建设工期:**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决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等的招标方式,不再核准。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城头镇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评估意见表。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请据此批复文件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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