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5-11-24 00:00:00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报来《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委会关于商请审批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防洪排涝(一期)及港头入园道路弱电迁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榕江函〔****〕**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实施进度,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防洪排涝(一期)及港头入园道路弱电迁改工程项目(项目编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江镜镇、港头镇。
四、项目单位: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防洪排涝工程(一期)
对防洪排涝施工红线范围内的通信缆线进行迁改,本段落通道利用道路原有通信管道,将主体施工范围内的通信缆线迁改至管道内,进行一次性下地迁改。迁改割接**条光缆,共计*.**公里。
*、港头入园道路工程
对港头入园道路工程红线范围内原有通信管线进行迁改,待道路主体通信排管完工后再进行一次性迁改。新建管道*.**公里,其中*孔塑料管道*.***公里、*孔塑料管道*.***公里、*孔塑料管道*.***公里,*孔钢管管道*.***公里,新增通信手井*个,搬迁光交箱体*个,迁改割接管道内光缆**条、杆路光缆**条,共计**.**公里。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你委自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决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等的招标方式,不再核准。
请据此批复文件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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