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5-11-24 00:00:00
福清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报来《福清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申请审批福清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园区附属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融城管函〔****〕***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相关市政配套水平,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福清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园区附属配套工程项目(项目编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龙江街道。
四、项目单位:福清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包含两段道路和状元埔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环卫停车场,项目起点位于循环经济产业园,终点状元埔路,新建两段道路,全长*.***千米(*段道路***米,*段道路***米),道路宽度为*米,道路等级为厂区道路,双向两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千米/小时,水泥混凝土路面。新建环卫停车场一个,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等。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年起列入城建财政预算计划。
七、项目建设工期:**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决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等的招标方式,不再核准。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龙江街道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评估意见表。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请据此批复文件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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