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5-12-08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投决〔****〕**号)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报告厅音视频设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东省庆元电子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经济开发区
被投诉人*: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卫津南路***号
被投诉人*: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二楼
相关供应商*:天津润泓建筑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号*******
相关供应商*:天津市开创恒信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信诚大厦***室
相关供应商*:天津新天正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首创城明景苑**号楼***
相关供应商*:天津市真讯康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顺源道与新开路交口东侧鑫海大厦**楼****室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天津润泓建筑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开创恒信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新天正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真讯康科技有限公司,在生产厂家的业务技术支撑下围标、串标。
*.*名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作为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应当回避未回避。
*.天津市开创恒信科技有限公司恶意异常低价投标,以此来拉低我公司与其串标、围标供应商的价格分值差距。专家评标委员会应依法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未依法启动。
*.我公司所投设备均是国内一线大品牌,所有资料都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具备“***”或“****”标识的检测报告,“产品基本功能描述”也是经具备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检测后出具,按照招标文件评审办法理应认可。多扣除我司得分“**分+”明显有失公允。评标委员会没有严格遵循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审,有意引入外部标准或主观判断,评审标准不一致具有倾向性。
*.评标委员会评审尺度不一有失公允,具有倾向性。没有按照对我公司评审标准严格审核天津润泓建筑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技术支撑材料。
(二)审查情况
经查,受被投诉人*委托,被投诉人*于****年*月**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本项目实施政府采购,采购预算为**万元。****年*月**日,本项目组织开标、评标。****年*月**日,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相关供应商*,中标金额**万元。
经审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查明的上述事实,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天津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