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揭阳-2025-12-08 10:24:16
大陇村大一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出租招标公告
大陇村大一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出租
招标公告
经大陇村大一经济合作社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镇有关部门核准,拟对大陇村大一经济合作社相关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标的
权属人为普宁市南径镇大陇村大一经济合作社,本次进行公开招标的集体土地位于南径镇大陇村大一片,面积为*****平方米。经普宁市德正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确定:面积为*****平方米的地块标底价为每年*****.**元,租期**年。界限清楚,无任何权属纠纷。
二、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有意参与招标者可向普宁市南径镇大陇村大一经济合作社咨询,竞标形式最高价者为中标人(报价低于标底价无效),竞标方式为暗标,由竞标人填写报价,现场开标,按最高报价确定中标人,竞标过程中,竞标必须严肃认真,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否则本合作社将没收其竞标保证金并追究法律责任,大陇村大一经济合作社村务监督委员会到场监督。
三、报名须知
*、本次竞标面向具有南径镇大陇村大一片户籍满**周岁以上村民公开竞标,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竞标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及银行转账凭证。
*、本次竞标活动的报名人可自行到现场考察,如有疑问可直接向大陇村大一经济合作社咨询。报名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竞标时间:****年**月**日**:**。竞标地址:南径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竞标保证金为*****元(伍万元整),每位投标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应向招标管理单位大陇村村民委员会(户名:普宁市南径镇大陇村大一经济合作社,账号:*****************,开户行: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陇分理处)预交竞标保证金,大陇村大一合作社出具保证金收据。竞标人带齐收据、转账凭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南径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报名登记(不中标者*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不计利息)。
*、中标人在中标后,应在中标结果公示书上签名,公示结束无异议,中标人在收到中标确认书后,应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与招标方大陇村大一经济合作社签订合同,并按合同规定交纳租款(竞标保证金可抵扣),如不按时交清租款,不与大陇村大一经济合作社签订合同的,招标单位大陇村大一经济合作社有权撤销中标者的中标资格,并没收竞标金。
*、本次招标标的物用途为:生产经营,租期**年。
*、本次招标只针对该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不包括地上建筑物。现有场地平整、围墙、铁皮栅顶、办公室、员工宿舍、厨房、消防、环保设施、变压器、地泵等不动产是原业主自费投资建设,经第三方评估价值为*******元。若第三者中标人,其需要自中标日起*天内必须支付原业主场地平整及各项不动产费用*******元,并允许原业主最长*个月的搬迁时间。
*、年度浮动:租期**年,第*年起每*年递增*%。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确定,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的,由中标者和权属人友好平等协商解决。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大陇村大一经济合作社。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单位、南径镇政府公开栏、《普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发布。
五、发布时间:****年**月*日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南径镇大陇村大一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普宁市南径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