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吉安市吉州区税务局永叔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2025-12-05
江西/吉安 变更澄清
国家税务总局吉安市吉州区税务局永叔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江西/吉安-2025-12-05 00:00:00
国家税务总局吉安市吉州区税务局永叔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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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吉安市吉州区税务局永叔税务分局

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原招标文件做如下补遗说明:

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专用要约条款中*.*.**条款******;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参照发改价格【*******号文件标准的**%收取,以中标价作为取费基数(不足一万按一万计取)******;******;现修改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参照发改价格【*******号文件标准的**%付给招标代理单位,以中标价作为取费基数(不足一万按一万计取)******;。

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专用要约条款中*.*.*条款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现修改为:******;其他:(*)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若发现投标人采用******;欺骗、隐瞒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投标资格或中标,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由招标人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答辩会相关事项通知》和《响应性承诺》附件已上传到招标答疑文件附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本答疑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各投标人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查阅并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及损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吉安市吉州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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