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5-12-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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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年)的通知》(穗府办〔****〕*号)《荔湾区贯彻落实广州市*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年)实施方案》(荔托育〔****〕*号)以及相关文件要求,荔湾区逢源街道拟通过公开遴选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逢源街道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荔湾区逢源街道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点运营项目。
(二)项目内容:一是按照市、区关于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站点婴幼儿照护服务圈建设要求,采取公建民营合作模式,由街道提供场地保障、申请资金补贴等支持措施,开展以政府为主导的街道普惠托育服务;二是按照广州市普惠托育机构认定标准收取托育服务费用,根据服务指标任务表内容(附件*)开展普惠托育服务。
(三)项目地址及面积:恩洲大巷***号富力广场*区共约***平方米。
二、项目需求
(一)项目任务
街道提供场地,用于普惠托育服务项目使用,由第三方机构承接具体的建设及运营。建成符合建设验收指引的普惠托育园或社区嵌入式普惠托育点,为服务区域内的*岁以下婴幼儿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普惠、方便可及的照护服务,打造服务于***岁婴幼儿家庭的公益服务平台。
(二)服务期不超过五年。根据上级最新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及时调整协议内容。
(三)服务对象:荔湾区逢源街道辖内***岁婴幼儿及家庭。
(四)服务形式:根据提供服务的时长不同,分为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和临时托等形式。
(五)场地说明:第三方机构需按要求对服务场所进行布置装饰,如涉及装修改造,需要提交具体计划,经街道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并由第三方机构负责全部相关费用。
(六)机构运营收费标准。中标的第三方机构需按穗卫规字〔****〕*号广州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普惠托育机构认定及资金补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进行托育收费。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机构应符合以下资格要求
*、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
*、具备开展托幼、托育等服务资质、设施设备及工作人员。
*、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近*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遴选不接受分公司或联合体报名。
(二)报名文件要求
*、单位资质证明: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照(以及机构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证明及健康合格证明)。
*、项目运营管理能力:提供适应项目服务要求的设施设备及工作人员情况,以证明申请单位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运营方案:详细阐述托育机构的运营理念、服务内容、人员配置、安全管理、过往项目经验等内容。
*、财务状况证明: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以证明申请单位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提交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报名机构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的报名机构报名,资料不齐全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文件需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四、报名方式
报名机构可采取直送、邮寄两种方式送达相关材料。以直送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实际收到资料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报名资料一次报送齐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资料进行密封,否则视作无效报名。
五、报名与递交资料时间和地址
(一)公告时间:****年**月*日至**日
(二)报名与递交资料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时止
(三)报名地点(邮寄地址):荔湾区人民政府逢源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办公室(华贵横街**号一楼)。
(四)报名联系人:麦先生,************。(办公时间:*:*****:**,**:*****:**)。
六、现场勘察
如需现场勘察,请于公告期间提前预约,自行前往。(现场勘察联系人:麦先生,联系电话:************)。
七、中选机构的确定
如同一站点满足条件的报名机构多于*家,由我街根据报名机构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全面的综合评定及考虑,按分数由高到低确定中选单位;如只有*家机构申请,则该机构为自然中选单位。未中选机构,我街不再另行通知,请予以谅解。本次最终的遴选结果另行公示。广州市荔湾区龙津街道办事处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服务指标任务表.****
*.承诺书.****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逢源街道办事处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