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2025-11-25 00:00:00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扬州市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实施方案》(扬办〔****〕**号)明确的第四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扬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规定》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固废法》明确要求,区级以上地方整改事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并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
二、责任单位
中共扬州市广陵区区委、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
三、验收单位
扬州市城市管理局
四、整改目标
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全面落实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编制备案要求。
五、整改时限
****年**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系统推进《规划》任务落实,构建全过程闭环监管机制。严格对照《规划》目标要求,统筹推进“源头库、运输库、处置库、监管平台”三库一平台建设,持续完善建筑垃圾从产生到处置的全流程管理制度。同步组建由城管、住建、交通、公安、环保、水利等部门参与的联合工作专班,常态化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
*、深化普法宣传与备案指导,提升企业依法处置意识。面向全区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多渠道开展《固废法》等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明确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违法后果及合法权益。分领域开展《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填报专项辅导,详细讲解线上备案系统的操作流程、材料清单与审核标准,重点提醒备案填报关键事项,督促施工单位及时编制、如实填报、规范完成备案程序。
*、集中开展百日专项整治,强化建筑垃圾治理实效。组织开展 “广陵区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聚焦在建工地建筑垃圾处置合规性与运输车辆运营规范性等重点环节,实施多部门联合整治,全面提升全区建筑垃圾治理效能。
七、整改完成情况
(一)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编制工作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规定以及《江苏省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 ****—****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编制纲要的通知》(苏建函城管 [****]***号)等文件要求,我区依据《扬州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年)》要求,对全区建筑垃圾实行全链条管理。
(二)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编制及备案情况
根据《固废法》相关规定,区城管局联合区住建局、水利局、交通局,对全区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开展了《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填报专项辅导,明确要求施工单位按项目编制方案并备案,方案需注明建筑垃圾产生量、运输单位、处置地点及用途,同时提交佐证材料,确保在建工地建筑垃圾处置实现闭环管理。****年,全区完成**个工程项目建筑垃圾处置备案审批工作;****年以来,共受理**个工程项目备案,备案工作做到全覆盖。
(三)建筑(装饰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建筑(装饰装修)垃圾中转站和工程渣土消纳场等设施和场所建设情况
*、建筑(装饰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运行情况
****年**月,我区通过区政府公开招标,引进江苏普菲优斯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该公司签订了《广陵区废弃建筑物拆除,城市建筑、装潢垃圾清运、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服务协议(服务年限:****年*月*日*****年**月**日)。该公司征用位于李典镇横三路北侧,高铁线路西侧的工业用地,占地**亩。于****年*月开工建设,****年**月投入使用,共建成厂房面积*万平米。该厂房用于建筑装潢垃圾处置、水稳材料、再生城市复合砖、再生增压陶粒隔墙板生产。年消纳(再生利用)建筑垃圾处理能力达**万吨。今年以来,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中心共处置装饰装修垃圾*****.**吨,其他建筑垃圾(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圾)******.**吨。
*、装饰装修垃圾中转站建设情况
针对装饰装修垃圾的处理需求,我区高度重视并已启动中转站的建设工作。目前已建成汤汪、湾头等*处装修垃圾中转站,并正式对外开放;曲江装修垃圾中转站正按计划有序实施,预计****年可建成。
*、工程渣土消纳场建设情况
为满足城市建设需要,我区已选定广陵经开区扬力集团旧厂区内,选用闲置厂房作为临时渣土消纳场。目前已与市城管局、设计单位、江苏普菲优斯公司对扬力集团旧厂区拟建建筑垃圾消纳场功能布局进行会商,确认建筑垃圾消纳标准、居住用地临时使用要求及周边需求方,优化方案中交通流线、功能衔接、临时化设施设计等内容。预计****年内正式投入使用。
(四)城市建筑垃圾全过程信息化监管情况
我区城市管理信息化平台正按序时推进建设,预计今年年底前投入使用。目前,已在广陵区资源化利用厂区、装修垃圾中转站布设*处视频监控。待城市管理信息化平台建成后,我区将依托高清摄像、***定位等技术,构建视联网**智能监控平台、智慧工地平台。通过智能监管平台进行远程管控,对渣土运输车辆实行“冲洗—密闭—轨迹”全流程监控,实现“非接触式执法”管理。
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目标任务并通过市级验收。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向广陵区城市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