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2025-12-05 00:00:00
亳州市人民医院(南北院、残联大楼、儿童医院)绿化养护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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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民医院(南北院、残联大楼、儿童医院)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亳州市人民医院(南北院、残联大楼、儿童医院)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安徽腾飞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座******
中标金额:******.**元/年
项目负责人:王傲
服务期:叁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个年度合同期满前,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
四、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供应商认为成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六条)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中标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投诉受理单位
亳州市人民医院:联系电话:************。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亳州市人民医院
地 址:亳州市南部新区希夷大道与杜仲路交叉口
联系人:董主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养生大道科技创新园办公大楼十一楼
项目负责人:梁思明、牛坤
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