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2025-12-08 00:00:00
沈阳海关隶属单位资产盘点服务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沈阳海关隶属单位资产盘点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预算:**万元
四、项目概要:对沈阳海关隶属**家独立核算单位资产(约 *.**万余件)进行实地核查盘点,并出具盘点清查报告,具体需求及要求见附件*《沈阳海关隶属单位资产盘点服务采购需求》。
五、项目要求:
*、报名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按照本项目公告要求进行投标,投标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并按要求填写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对所投产品负相关法律责任。
*、供应商报价金额若超过本项目预算,视为无效投标。
*、供应商参加资产清查人员应遵守国家相关财经纪律,对清查过程中知悉的采购方的保密信息,提供保密承诺。
六、报送响应文件:报名供应商可将响应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下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三路**号沈阳海关
张先生 *********** (快递仅限顺丰快递或京东快递)
七、报送内容(不限予以下内容):
(一)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二)供应商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三)本公告报名截止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须有“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机构查询记录);
(四)近三年内签订的资产盘点清查类业绩合同及发票复印件一份。合同上需体现合同内容、签订日期等主要内容,涉及相关机密内容除外。
(五)按要求填写附件*《投标文件格式》(请详细阅读附件*《沈阳海关隶属单位资产盘点服务采购需求》要求,严格按照附件*《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报价超出预算视为无效投标);
(六)※以上材料每页都要加盖公章并全部密封于档案袋内并进行装订,且档案袋需用封条密封、加盖公章并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七)※投标单位必须完全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如出现材料或内容缺失、未按要求填写投标文件及加盖公章等问题,均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八、报送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发布当日不算)。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需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寇女士************
采购流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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