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西区(物资转运站)土地
2025-12-08
天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白银市西区(物资转运站)土地
天津-2025-12-08 00:00:00
白银市西区(物资转运站)土地
****.**.** 信息来源:天津市 浏览次数: *
白银市西区(物资转运站)土地
项目编号:*************** 挂牌开始时间:********** 挂牌结束时间:**********
挂牌价: **,*** 元/年
租期:*年 年平均租金:*万元 保证金:*万元
价格说明: 租金*万元/年,租赁期限为*年。
面积: *****.*㎡
位置: 甘肃省白银市 白银区
面积说明:
出租用途: 其他
交易机构信息
部门负责人: 王欢
联系电话: *****************
项目负责人: 贾艳霞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信息
委托会员名称: 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经理
联系电话: ************
出租方承诺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白银市西区(物资转运站)土地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 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我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我方承诺出租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我方承诺所提交的《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贵中心按《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

*、我方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贵中心相关规定,并已充分理解和认可贵中心交易程序,在出租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承诺按照贵中心收费标准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所填交易服务费内容为经与贵中心业务受理部门协商确认后的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承诺本次出租标的相关行为涉及相关权利人享有优先权的,我方已就出租事项以书面或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方式通知了相关权利人。(涉及优先权的适用)

*、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承租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贵中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承诺对《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认可贵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白银市西区(物资转运站)土地
标的类别 土地
坐落位置
白银区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西区(物资转运站)
面积
*****.*平方米
面积说明
出租用途
其他
特色
标的占用情况
占用
权证名称 国有土地使用证
权证编号 白国用(****)第***号 免租期限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国投甘肃小三峡发电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与条件
交易方式
挂牌价
**,******;元/年
租赁期限
*年
年平均租金
*万元
租赁到期日
价格说明
租金*万元/年,租赁期限为*年。
支付方式 年付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
是否进场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金额 *万元 交纳形式 网上支付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
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意向承租方办理有效承租登记手续且交纳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销承租申请; *、以网络竞价方式组织竞价,意向承租方应按规定参与竞价活动; *、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 *、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出租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遵守项目公告、竞价实施办法、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保证金的处理
*、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承租方按约定签订租赁合同、支付约定价款、押金、交易服务费后由天津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出具交易凭证后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按天津产权有关规定和程序原路径返还。
是否涉及优先权
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权利人未表态
是否进场结算
进场结算部分金额
*万元
进场结算部分金额描述
交易保证金。
交易条件
基本条件
*、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及附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本次出租土地范围及现状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土地的实地勘查。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土地出租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及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产权”)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此次出租标的以现状为准。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意向承租方须提前联系出租方预约现场踏勘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不予接待。现场踏勘时须向出租方提供意向承租方身份证明文件,出租方对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出具《现场踏勘确认书》。(现场踏勘联系人:彭先生,联系电话:***********;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 *、意向承租方需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办理意向承租登记手续,办理承租登记时需向天津产权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经出租方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等书面材料。 *、意向承租方须于挂牌截止日(以到账时间为准)将该项目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公示的银行账户,成功办理承租登记且已交纳保证金,方具备合格意向承租方资格。 *、 截止挂牌期满,如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承租权的原承租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方式确定承租方;除未放弃优先承租权的原承租方之外:(*)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意向承租方,则该意向承租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承租方征询环节;若原承租方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则该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该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按照本项目公告《保证金的处置》约定办理;若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承租权,则原承租方成为承租方,该意向承租方和原租赁方交纳的保证金按照本项目公告《保证金的处置》约定办理;(*)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承租方的,本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承租方征询环节,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照本项目公告《保证金的处置》约定办理;若原承租方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承租方,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按照本项目公告《保证金的处置》约定办理;若承租方行使优先承租权,则原承租方成为承租方,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按照本项目公告《保证金的处置》约定办理。 *、 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承租方须按照本项目公告约定的时间支付租金及押金;(*)承租方须自行办理生产经营所需各项行政许可等政府批准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并依法依规从事经营活动;(*)同意因生产经营而产生的税费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在租期内投入建设的各项基础设施、配套等依附于出租标的的各项设施,在租赁期满后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意向承租方在项目挂牌期间已充分了解并认可出租标的现状,并同意以现状进行租赁;(*)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出租标的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承租方必须确保租期内出租标的范围内各项设施的使用安全和消防安全,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从事违反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活动;承租方独自承担经营期间包括安全、防火、环保、保卫及职业健康责任在内的一切法律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经营,确保粉尘、噪音、环境卫生等涉及环境保护的项目符合当地政府和国家的要求;(*)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标的的用途;(*)租期内,如遇地震等自然灾害、战争和政府拆迁等不可抗拒事件发生,租赁合同自动终止,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各自承担;(**)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个工作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签署租赁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年租金、*年租金总额**%的押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并支付年平均租金*%的交易服务费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此后每年按照约定时间进行租金缴纳,具体租金收缴方式以租赁合同确定为准;(**)已全面了解承租土地情况,不会因承租土地现状而不按期缴纳租金或向出租方主张权利。
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其他披露内容
*.本出租标的挂牌价为含税价(税率*%),租赁期为五年。 *.本次出租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意向承租方可在信息披露期内,向出租方提前预约现场踏勘事宜,未经预约的意向承租方谢绝进入厂区。意向承租方在现场踏勘时须严格遵守出租方有关规章制度,否则,出租方有权要求违反制度的意向承租方立即离开厂区,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踏勘联系人:彭先生,联系电话:***********。 *.本项目未尽事宜,以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其他详见天津产权备查文件。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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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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