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2025-12-06 16:54:31
黑龙江省直属粮库管理有限公司选聘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联合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直属粮库管理有限公司选聘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联合体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直属粮库管理有限公司选聘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联合体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服务内容:黑龙江省直属粮库管理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黑龙江金谷源粮油交易有限公司项目。选聘由律师事务所牵头,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共同组成的第三方机构联合体,为本次吸收合并事项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专业服务。最终交付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全套合法合规的吸收合并法律文件、无重大法律风险隐患的《吸收合并工作总结报告》、以及顺利完成工商变更/注销登记。工作相关支出由牵头律师事务所一并支付。(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全部服务(包括法律、审计、税务等)等专业服务,并出具满足相关规定、要求的报告、成果文件及采购人项目所需的相关资料等,可视项目进展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西头道街**号
*.*采购预算:***,***元(含差旅费)
*.*其他:/
*供应商资格要求(含联合体成员)
*.*律师事务所须具备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若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提供其总所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并加盖总所公章,其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提供执业许可证及备案公告)(提供复印件)
*.*供应商须具有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登记。(提供复印件)
*.*供应商须承诺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和社会声誉,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能够保守被审计企业的商业秘密,维护企业财务信息安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供应商须承诺近*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未受到省及省以上财政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信誉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页截图):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锁。
*系统使用费
*.*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年**月**日**:**(北京时间)。
*.*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北京时间*:*****:**)。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大写:贰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获取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年**月**日*:****:**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号长江国际大厦*层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开标/评审时间及地点
*.*开标/评审时间:****年**月**日**:**
*.*开标/评审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号长江国际大厦*层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出。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金谷粮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西头道街**号
联 系 人: 孙女士
电 话: ***********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号长江国际大厦*层
联 系 人:张女士 丁先生
电 话:************* ********
业务监督:黑龙江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