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靖海路(下盐公路-拱为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5-12-05
上海 审批|立项|规划
关于靖海路(下盐公路-拱为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上海-2025-12-05 00:00:00
上海-2025-12-05 00:00:00
关于靖海路(下盐公路*拱为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索引号 | ******************** |
| 文件编号 | 沪浦发改城〔****〕***号 |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 发布时间 | ********** |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你委《关于报送靖海路(拱为路*下盐公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浦建委综规〔****〕***号)已经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配合惠南地区断头路打通工作,完善区域路网结构,原则同意靖海路(下盐公路*拱为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靖海路北起下盐公路,南至拱为路,道路全长约*.**公里,规划道路红线**米,按照城市次干路等级实施。
三、项目建设内容是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和绿化、照明、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附属设施工程,以及前期征收动迁和市政管线、绿化搬迁等工程。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结合区域控详规划、路网系统规划、其他专业规划以及周边地块现状等相关情况,综合考虑环境、交通、工期等影响因素,对道路工程进行多方案比选,优化道路横断面和纵断面设计,并处理好与已建道路、规划道路的衔接。在排水专业规划的基础上,妥善安排雨污水出路,以节约投资,降低工程造价。
五、本项目总投资额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个月。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