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金凤区北部污水资源化利用配套再生水利用项目(一期)-宝湖路、正源街等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交易结果公示
2025-12-05
宁夏/银川 中标结果
银川市金凤区北部污水资源化利用配套再生水利用项目(一期)-宝湖路、正源街等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交易结果公示
宁夏/银川-2025-12-05 00:00:00

银川市金凤区北部污水资源化利用配套再生水利用项目(一期)*宝湖路、正源街等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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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宁夏建瓴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银川市再生水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 银川市金凤区北部污水资源化利用配套再生水利用项目(一期)银川市金凤区北部污水资源化利用配套再生水利用项目(一期)*宝湖路、正源街等施工 进行 公开招标 ,已于********** **:**:**完成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推荐出中标结果候选人。
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以投标签到先后顺序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 质量标准 项目负责人 相关证书及编号
宁夏诚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元 **天 合格 段金全 宁****************
夏天卓建设有限公司 ********.**元 **天 合格 史雅芬 宁****************
银川第一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元 **天 合格 陈晓东 宁****************
二、开标记录:
三、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序号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 否决原因及依据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银川市再生水开发利用有限公司或宁夏建瓴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五、发布媒介:《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六、公示期:**********至**********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银川市再生水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保一枫 电 话:************
代理机构:宁夏建瓴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改利 电 话:***********
八、备注:
公示期满无异议,将进入定标环节,特此公示。
宁夏建瓴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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