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夏区灵山生态文化旅游区(一期)提档升级项目EPC总承包(第一标段)
2025-12-05
湖北/武汉 招标采购
武汉市江夏区灵山生态文化旅游区(一期)提档升级项目EPC总承包(第一标段)
湖北/武汉-2025-12-05 00:00:00
湖北/武汉-2025-12-05 00:00:00
武汉市江夏区灵山生态文化旅游区(一期)提档升级项目***总承包(第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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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建编号: | ****************** | ||
| 报建名称: | 武汉市江夏区灵山生态文化旅游区(一期) | ||
| 招标登记编号: |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武汉市江夏区灵山生态文化旅游区(一期)提档升级项目***总承包 |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武汉市江夏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 ||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市江夏矿苑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张纯洁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招标人联系人: | 曹宗啸 | 招标联系电话: | *********** |
|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 康喆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 |
| 是否电子标: | 电子标 | ||
| 工程地点: | 江夏区乌龙泉街灵山村、乌龙泉社区、纸坊街林港村 | ||
| 招标类别: | 工程总承包招标 | ||
| 招标内容: | 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总承包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内容说明: | 项目占地面积约***亩,以灵山一期为核心区域,在现有启动区基础上进行景观提升,打造石渊书屋、水色时光、小鹿餐厅、地中海石崖、崖壁大网兜、石漠花园工程等,同步进行景观设施、打卡点、游乐项目、给排水、供电、游步道等文旅配套服务设施建设。 |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 | 立项批准文号: | ************************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 标段数/采购数: | * |
| 质量要求: |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 **:** ~ ********** **:** | ||
| 投资总额(万元): | ****.******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下载 |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 |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
| 评标办法: |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 | ||
| 公告状态: | 正常 | ||
| 其他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具备以下第①项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第②和第③项资质: ①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项目投标;(*)若联合体中有同专业的单位,须在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具体工作范围。 (*)业绩要求:同时具备以下第①和第②项业绩或具备以下第③项业绩: ①设计业绩:投标人近五年(****年*月*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项设计费不低于**万元的景观工程的设计项目业绩(业绩证明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等,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本项业绩。) ②施工业绩:投标人近五年(****年*月*日至今,以完工时间为准)具备*项单项工程投资额不低于****万元的景观工程的施工项目业绩。(业绩证明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验收(完工)资料等,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本项业绩。) ③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近五年(****年*月*日至今,以完工时间为准)具备*项单项工程投资额不低于****万元的景观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业绩证明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验收(完工)资料等,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任意一方提供的业绩均予以认可。) (*)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之一。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须提供无在建且中标后仅承担本项目的承诺书)。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②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证), 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须提供无在建且中标后仅承担本项目的承诺书)。 ③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④人员社保详细说明:提供以上人员近*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个月指****年*月*****年**月) | ||
| 备注: | 其他未详尽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均为合格投标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