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犁河谷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伊宁市2025年生态修复(三标段)招标二次公告
2025-11-13
新疆/伊犁 招标采购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犁河谷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伊宁市2025年生态修复(三标段)招标二次公告
新疆/伊犁-2025-11-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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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犁河谷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伊宁市****年生态修复(三标段)招标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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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标条件 |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犁河谷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州本级备案。招标人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草原工作站,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犁河谷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伊宁市****年生态修复(三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伊宁市、伊宁县、霍城县、巩留县、新源县、尼勒克县、察布查尔县。 *.工程规模:项目建设规模***.**万亩,配套“铁质柱+刺丝+网片”围栏及警示标识牌。*.察布查尔县沙化土地综合治理*.** 万亩(人工种草),主要草种为紫花苜蓿、扁穗冰草等。*.非沙化土地造林种草**.**万亩,种苗质量Ⅱ级以上,其中:①尼勒克县人工造乔木林*.**万亩,主要树种为海棠、榆树等;②伊宁县人工造灌木林*.**万亩,主要树种为小檗、沙枣等;③人工种草**.**万亩,主要草种为紫花苜蓿、扁穗冰草等,含察布查尔县*.**万亩、霍尔果斯市*.**万亩、伊宁县*.*万亩、巩留县 *.**万亩、尼勒克县*.**万亩。*.封山育林 *.**万亩,采用“铁质柱+刺丝+网片”围栏,配套警示标识牌。含霍城县 *.**万亩、尼勒克县 *.**万亩。*.退化林修复 *.** 万亩,采用补植补造、采伐更新等方式,种苗质量Ⅱ级以上,主要树种为杨树、榆树等,含伊宁市*.**万亩、察布查尔县*.*万亩、霍城县*.**万亩、巩留县*.**万亩、新源县*.*万亩、尼勒克县*.**万亩。*.草原改良***.**万亩,采取“毒害草精准防控+肥力提升+围栏保护”措施,含伊宁市**.*万亩、霍尔果斯市*.**万亩、伊宁县 **.** 万亩、霍城县**.**万亩、巩留县**.**万亩、新源县**.**万亩、尼勒克县*.*万亩。*.草原围栏**.**万亩,由刺丝、网片、挂线柱、加强柱、支撑柱(角柱)、门柱、大门等组成,含伊宁县**.**万亩、察布查尔县*.*万亩、巩留县*.**万亩、尼勒克县 **.*万亩。 *.本公告共划分为*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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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它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中登记人员;*、服务期(工期)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监理期限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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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投标 | |||||||||||||||||||||||||||||
|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 *.投标地点: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递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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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 *.领取时间:****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
*.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元每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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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说明 | |||||||||||||||||||||||||||||
| *.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 *.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异议受理人机构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草原工作站,联系人:胡站长,联系电话:***********。 |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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