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污水处理厂设施提标改造设备更新项目(一期)-公开招标公告
2025-12-05
河南/洛阳 招标采购
洛宁县污水处理厂设施提标改造设备更新项目(一期)-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洛阳-2025-12-05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洛阳-2025-12-05 00:00:00
洛宁县污水处理厂设施提标改造设备更新项目(一期)*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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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洛宁县污水处理厂设施提标改造设备更新项目(一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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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项目编号:洛宁公开******** | |||||||||||
| *、项目名称:洛宁县污水处理厂设施提标改造设备更新项目(一期) |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预算金额:*,***,***.**元 |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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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为污水设备采购及安装等;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货物清单、技术文件、图纸及答疑(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项目地点:洛阳市洛宁县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个标段;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和本项目图纸和技术文件的要求; *.*、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交货安装周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 |||||||||||
| *、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安装周期 |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 |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章) *.*、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 *.方式: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 |||||||||||
| *.售价:*元 |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 *.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或移动**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 *.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九室。(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六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地址:洛宁县洛浦路 | |||||||||||
| 联系人:张先生 | |||||||||||
| 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中宝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号怡和嘉园*号楼*单元******室 | |||||||||||
| 联系人:刘先生 | |||||||||||
| 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 |||||||||||
| 联系方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