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含120急救指挥中心)项目(二期)澄清更正通知
2025-12-05
广西/贵港 变更澄清
平南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含120急救指挥中心)项目(二期)澄清更正通知
广西/贵港-2025-12-05 00:00:00

平南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含***急救指挥中心)项目(二期)澄清更正通知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广西电子标通用范本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平南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含***急救指挥中心)项目(二期)澄清更正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平南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含***急救指挥中心)项目(二期)(招标编号:********************)澄清更正通知如下:

*、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分包“*.*.* 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因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直接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而影响承包人工作的,所造成的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现澄清更正为:*.*.* 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专业承包合同价款由总承包单位与专业承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有权对总承包单位支付专业承包单位价款的事项进行监督,如发现总承包单位向专业承包单位支付价款不及时,则发包单位有权从应付总承包单位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将扣款直接支付给专业承包单位,并书面通知总承包单位。

*、原上传的***版招标工程量清单的个别项目特征描述内容显示不齐全,现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均以本次上传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注:各潜在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南县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南县平南街道瑞雁大道**号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西段南侧(聚富小区)

邮编:******邮编:******

联系人:张工联系人:李工

电话:************电话:************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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