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人民检察院消防改造工程采购公告[项目编号:JSZC-320322-JSZP-C2025-0009]
2025-12-05
江苏/徐州 招标采购
沛县人民检察院消防改造工程采购公告[项目编号:JSZC-320322-JSZP-C2025-0009]
江苏/徐州-2025-12-05 00:00:00

沛县人民检察院消防改造工程采购公告[项目编号:***************************]


发布单位:江苏中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项目概况


沛县人民检察院消防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彩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沛县人民检察院消防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超过***.******万元的响应报价(首次报价和最后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人工、材料、机械、措施费、规费、税金、供应商的利润等全部费用。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凡属于固定资产范畴的物品,其处置须遵循甲方相关规定,并放置于甲方指定地点。除上述固定资产之外的废弃物,乙方应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进行妥善处理,确保施工环境整洁有序。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约**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财务状况报告,加盖电子签章: (*)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任何一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 (*)或提供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一份;或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


*.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各一份;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②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并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苏彩云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


地点:苏彩云


五、开启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沛县第四开标室(沛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磋商文件说明
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前。
*、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苏采云系统(详见磋商文件)。
(三)询问和质疑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吴亚楠;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徐州市鼓楼区云创科技园**楼西***室。
(四)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供应商应当在开标前再次进入苏采云系统以关注是否存在更正事项,以及是否需要重新提交电子标书。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沛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地址:江苏沛县沛公路六号


联系人:刘静侠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中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沛县经济开发区沛公路北侧、汉润路东侧(矿大科技产业园**号楼***室)


联系人:吴亚南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亚南


电话:***********



沛县检察院消防项目图纸链接.****
清单***.**日沛县人民检察院消防改造工程.***
***************************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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