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湖镇甘薯深加工项目采购公告[项目编号:JSZC-320381045-HXXM-G2025-0004]
2025-12-05
江苏/徐州 招标采购
阿湖镇甘薯深加工项目采购公告[项目编号:JSZC-320381045-HXXM-G2025-0004]
江苏/徐州-2025-12-05 00:00:00

阿湖镇甘薯深加工项目采购公告[项目编号:******************************]


发布单位:江苏华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项目概况


阿湖镇甘薯深加工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阿湖镇甘薯深加工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为响应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政策,延伸甘薯产业链价值,我镇计划筹建年产值****吨甘薯加工宠物饲料生产线。项目通过引进先进加工技术,实现甘薯原料的精细化处理与饲料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既解决甘薯产后增值难题,又为市场提供安全优质的宠物饲料产品,助力农业产业升级与宠物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兼具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新沂市阿湖镇人民政府开展了阿湖镇甘薯深加工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到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扫描件一份;或提供投标人****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一份;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


*.投标人的“首次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二)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张洁联系电话:***********


地址:丰县凤城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楼综合部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七)采购意向连接: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新沂市阿湖镇人民政府(机关)


单位地址:新沂市阿湖镇


联系人:王露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华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丰县凤城街道为民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洁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洁


电话:***********









******************************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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