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5-12-05 00:00:00
季华实验室采购卧式加工中心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采购编号:****************
发布时间:**********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季华实验室采购卧式加工中心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内容《第四章评标》中
技术部分
对采购需求中重要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分)
对采购需求中重要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根据各投标人对《第二章采购需求》附表一中“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标注 “▲”的重要技术参数进行评审(共*项),最高得*分: 每有一项响应为“正偏离”或“符合”或“无偏离”的,该项得*分;响应为“负偏离”的,该项不得分。 备注: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则以采购需求中要求为准,没有按照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视为负偏离,如采购需求中没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则以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对采购需求中一般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分)
根据各投标人对《第二章采购需求》附表一中“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二)性能指标”及“(三)配置清单”中未标注“★”或“▲”的一般技术参数(其中“(二)性能指标”中以最小序号级别为一项评审单元,“(三)配置清单”作为其中一项评审单元)进行评审(共**项),最高得*.*分: 未标注“★”或“▲”的一般技术参数,每有一项响应为“正偏离”或“符合”或“无偏离”的,该项得*.*分;响应为“负偏离”的,该项不得分。 备注: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则以采购需求中要求为准,没有按照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视为负偏离,如采购需求中没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则以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更正为:
技术部分
对采购需求中重要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分)
对采购需求中重要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根据各投标人对《第二章采购需求》附表一中“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标注 “▲”的重要技术参数进行评审(共*项),最高得*分:每有一项响应为“正偏离”或“符合”或“无偏离”的,该项得*分;响应为“负偏离”的,该项不得分。 备注: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则以采购需求中要求为准,没有按照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视为负偏离,如采购需求中没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则以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对采购需求中一般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分)
根据各投标人对《第二章采购需求》附表一中“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二)性能指标”及“(三)配置清单”中未标注“★”或“▲”的一般技术参数(其中“(二)性能指标”中以最小序号级别为一项评审单元,“(三)配置清单”作为其中一项评审单元)进行评审(共**项),最高得**分:未标注“★”或“▲”的一般技术参数,每有一项响应为“正偏离”或“符合”或“无偏离”的,该项得*.*分;响应为“负偏离”的,该项不得分。 备注: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则以采购需求中要求为准,没有按照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视为负偏离,如采购需求中没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则以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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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季华实验室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环岛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号科学院大院*号楼东座*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萃蓥、李年秀
电话:************、************
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相关附件:
季华实验室采购卧式加工中心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