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港城市大学(东莞)项目二期变更项目单位等事宜的复函
2025-08-21
广东/东莞 审批|立项|规划
关于香港城市大学(东莞)项目二期变更项目单位等事宜的复函
广东/东莞-2025-08-21 00:00:00

关于香港城市大学(东莞)项目二期变更项目单位等事宜的复函

信息来源:社会发展和就业收入分配处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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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改社会函〔****〕****号

东莞市发展改革局:

  《关于提请变更香港城市大学(东莞)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东发改〔****〕***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同意香港城市大学(东莞)项目二期项目单位由“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变更为“香港城市大学(东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项目总投资不变,投资构成细化为:工程费用******.**万元(其中学生宿舍和教学科研基础设施建安费*****.**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含建设用地费*****.**万元,代建管理费****.**万元)、预备费****.*万元。

  三、其余各项内容仍按粤发改投审〔****〕**号文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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