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5-12-05 00:00:00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电子数据介质取证系统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来源: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 发布时间: ********** **:** 访问量: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电子数据介质取证系统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编号:**************
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排名 | 响应人 | 项目负责人 | 响应报价(元)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 |
* | 杭州平航科技有限公司 | 赵俞涛 | ******.** | ** | 高质高效 |
三、评分结果表
响应单位 | 技术标 | 资信标 | 商务标 | 总得分 |
杭州平航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
四、成交候选人业绩
排名 | 响应人 | 业绩名称 |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时间、规模、技术、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的证明材料 |
第一候选人 | 杭州平航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检察院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建设项 目 |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检察院 | 签订日期****.**.** | 项目合同 |
第一候选人 | 杭州平航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电子数据存证中心设备采购 项目 | 浙江省杭州人民检察院 | 签订日期****.** | 项目合同 |
第一候选人 | 杭州平航科技有限公司 | ****年度安吉县人民检察院电子物证设备采购项目 | 安吉县人民检察院 | 签订日期****.** | 项目合同 |
注:由代理机构根据候选人的业绩证明自行编辑,公示的业绩应被认定有效且加分或资格审查通过的业绩。
五、响应文件否决情况
序号 | 响应单位 | 被否决的原因 |
* | 杭州飞软软件有限公司 | 杭州飞软软件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无效 |
六、代理服务收取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按计价格【****】****号文件标准计取,代理费暂按****元计取,最终按实际结算
七、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异议投诉
参与本项目的响应单位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采购人)提出。发包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交易公告的项目监督机构提出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
九、联系方式
*.发包人(采购人)信息
名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环站南路***号
联系人:邵日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杭州卓信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瓶仓大道***号*号楼***室
联系人:姚诗雅
联系电话:***********
*.项目监督机构信息
名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环站南路***号
联系人:吴敏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