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5-12-05 00:00:00
芜湖市中医医院中医药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二期)新建影像中心(发热门诊)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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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芜湖市中医医院中医药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二期)新建影像中心(发热门诊)检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长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芜湖市中医医院中医药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二期)新建影像中心(发热门诊)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主体建筑面积****.**㎡,本次招标范围为整个项目实施阶段所有涉及到的检测,符合现行检测规范,本次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实体检测、消防检测、防雷检测、室内环境检测、门窗及幕墙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外道排检测、环保检测、建筑物沉降检测、地基检测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施工工期 ***个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须符合以下条件①或②或③:
①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
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须同时包括:地基基础、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建筑节能);
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注: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号)规定,旧资质应按规定重新核定,证书须在有效期以内。若因政策因素部分省市取消了个别专项资质,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政策文件扫描件和具备该项检测的检测能力的佐证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视同满足资格要求。
*.*信用要求: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竞争性磋商*芜湖市中医医院中医药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二期)新建影像中心(发热门诊)检测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