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锡林郭勒-2025-12-05 00:00:00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锡林郭勒分公司*个高速公路服务区道旗广告位分别出租 | ||
| 项目编号 | ****************** | 产权子类型 | 广告位 |
| 挂牌起始日期 |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挂牌期延长至********** **:**:**。 | ||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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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详见附件 | |||||||||||||||||||||||||||||||||
| 评估基准日 | ********** | ||||||||||||||||||||||||||||||||||
| 评估机构 | 内蒙古华鑫宇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 租金底价(元) | 详见附件 |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锡林郭勒分公司 联系人:刘晓东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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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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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决策文件 | ****年第*次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号)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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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
*、本次出租标的处于闲置状态,出租标的明细详见附表。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标的图片、标的位置信息仅供参考。 *、本次出租标的用途仅限于广告发布,本次出租标的租期为*年,挂牌价为该项目*年租金的招租底价。本次出租标的为道旗,单个道旗不做数量限制,交易方式为定价交易,具体价格见附件明细表。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前与出租方沟通,确定制作道旗数量并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报名提供《道旗数量确认表》(道旗数量确认表需明确道旗数量)并缴纳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根据意向受让方提交的《道旗数量确认表》中明确的合计金额的*%收取受让方服务费。中心在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交易凭证出具后,如承租方放弃交易,服务费无法退还)。出租方根据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交易凭证与承租方签订承租合同,承租方需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租金打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承租押金:无 *、标的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刘先生 ***********。 *、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交通、高速公路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在通过*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由交易双方自行结算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 标的交割 | 详见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和实地调研,标的照片仅作参考,资产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提交《道旗数量确认表》,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 *、报名并提交《道旗数量确认表》者即为承租方,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 *、出租方收到租金后**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标的移交。 *、出租标的原广告设施拆除、新建设施安装、相关手续办理及租赁期内后续维护、维修工作,均由承租方负责落实,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承租关系生效起,承租方须全面承担广告牌安全管理责任,涵盖但不限于因广告牌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及相关法律责任。 *、承租期间,若遇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征用,导致承租方无法正常使用的,由承租方与征用方直接对接,出租方不负责。承租方应按照政府实际占用时长对租期无条件顺延。 *、租赁期满后,承租方不得随意拆动原有广告设施,需保持主体框架结构完整。 *、在租赁期,承租方自行承担标的修缮、设施维修等义务并承担相应费用。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进行改造、扩建等发生的费用及法律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对承租标的使用(经营)要求:承租方应按照标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税费的负担:标的承租期间的所有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租赁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需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标的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 勘验联系人:刘先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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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 **:**:** 至 ********** **:**:** | |||
| 报名手续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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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无 | 增价幅度(元) | 无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无 |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收取。 | ||||
| 附件下载 | 道旗明细表.**** |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陈龙、张经理 |
| 咨询电话 |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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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地址 | 锡林浩特市赛汉路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分中心 | |
| 技术支持 | 艾经理 *********** | |
| 其 他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官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