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双溪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变更公告]补充通知
2025-12-05
福建/南平 变更澄清
顺昌县双溪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变更公告]补充通知
福建/南平-2025-12-05 00:00:00

顺昌县双溪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变更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顺昌县双溪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顺昌县双溪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招标编号:********************),现就招标文件有关事宜进行补充通知及答疑如下:

一、补充通知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 专用合同条款**.*.*付款周期修改如下: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进度支付。

(*)发包人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按完成的工程量的**%支付(不含变更及签证部分)进度款最高支付至工程款的**%止,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工程款支付申请,发包人审核后,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至已完工程量的**%(不含变更及签证部分),余下工程款,待项目验收合格经发包人和有关部门审计结算后,支付剩余工程款,承包人缴纳工程款的*%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两年缺陷责任期结束且承包人提交书面申请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中第*点修改如下: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答疑纪要

*、土方运距及垃圾外运按照***进行编制,实际不同不再调整,此规定不符合闽建〔****〕* 号文的要求,应按实结算,请调整。

回复:已现场踏勘***满足施工要求。

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为准。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内容若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本补充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发布,请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

特此通知!

招标人:顺昌县人民政府双溪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