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 林业规划设计院社会公共停车场答疑补遗文件
2025-12-05
重庆 变更澄清
【渝北区】 林业规划设计院社会公共停车场答疑补遗文件
重庆-2025-12-05 00:00:00
林业规划设计院社会公共停车场答疑补遗文件
项目编号:***********************
【信息时间:**********】

林业规划设计院社会公共停车场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林业规划设计院社会公共停车场的答疑及补遗内容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提问*:该项目是否设置有低价警戒线。

答:本项目未设置异常低价警戒线。

提问*:在通过资格审查的基础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参与商务评审),投标人自 **** * *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每增加 * 个单项合同金额在 ****万元及以上的独立公共停车库或独立公共停车楼施工业绩得 * 分,本项最多得 * 分。我公司业绩为某停车场及公共绿地建设工程。请问满足要求吗?

答:详见补遗部分。

提问**、是否只需提供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二)承诺即可,是否还需另附承诺或自拟承诺?

*、根据《建质[****]*** 号》中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总 裁)、 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本招标文件需要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我单位提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分管生产或安全的副总经理等任一一个即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提供的养老保险是以投标单位的区域分支机构所缴纳的,请问该养老保险证明能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函附录的约定内容是否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出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以谁为准?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投标人自 **** * *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每增加 * 个单项合同金额在 ****万元及以上的独立公共停车库或独立公共停车楼施工业绩,请问:* 个单项合同金额在 ****万元及以上的独立公共停车库或独立公共停车楼施工业绩,我公司业绩中包含停车库或者停车场施工内容且施工结算金额达到****万元以上是否满足要求?

答:*.投标人自行核实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承诺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供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中之一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可,但需提供其为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可以使用以分公司名义(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缴纳的真实养老保险证明。

*.可以。

*.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新点制作软件中格式有不一致的情况,则应以加盖电子印章的招标文件(即***版)为准(除新点制作软件自动生成无法修改的外),其新点制作软件中的格式是为方便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使用。

*.详见补遗部分。

提问*:因新点软件对上传文件有大小限制,财务报表可否不提供附注部分

答:可以。

提问*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与本项目无关,不予答复。

提问*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与本项目无关,不予答复。

提问*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与本项目无关,不予答复。

二、补遗部分

*.将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投标人业绩(*分)部分修改为:

原内容

修改后

在通过资格审查的基础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参与商务评审),投标人*****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每增加*个单项合同金额在****万元及以上的独立公共停车库或独立公共停车楼施工业绩*分,本项最多得*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注:*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

在通过资格审查的基础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参与商务评审),投标人*****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每增加*个单项合同金额在****万元及以上的停车场(库、楼)施工业绩*分,本项最多得*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注:(*)若为包含停车场(库、楼)的综合性工程,其停车场(库、楼)部分的合同金额须在****万元及以上。

*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

注: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不管下载与否均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

招标人:重庆市林业规划设计院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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