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大白庄镇孙校庄村1726亩土地经营权
2025-12-05
天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宝坻区大白庄镇孙校庄村1726亩土地经营权
天津-2025-12-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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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大白庄镇孙校庄村****亩土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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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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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大白庄镇/孙校庄村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大白庄镇孙校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大白庄镇孙校庄村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大白庄镇孙校庄村****亩土地经营权 | ||
| 挂牌价格 | ****.***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承包方需向发包方交纳**万元承包押金,及按年承包费*%计算的防火押金。若承包方所承包区域内发生火情,防火押金自动转为罚款;承包方需在缴纳下一年度承包费时重新补缴防火押金,逾期未补缴的,视为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承包期内,若承包方逾期未缴承包费,或因自身原因导致合同中止,承包押金转为违约金归发包方所有,发包方有权收回耕地并择日重新发包。 *、承包期内未发生火情的,防火押金于合同到期后无息退还承包方。 *、承包费按年度缴纳,承包方需在每年**月**日前交清下一年度的承包费。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保证水源供应,仅提供现有电源供承包方使用。耕地面积以发包方公布的数值为准,不再另行丈量。水、电、路及地上附属设施均按现状发包,发包方不承担补充、增设义务。 *、承包期内,承包方负责对承包区域内的水电设施、房屋、变压器等进行保护与修缮。承包方使用泵、电机等电器设备期间,若发生损坏或丢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维修费用或照价赔偿。 *、承包期内,若承包方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相关法律责任、经济赔偿责任均由承包方全部承担,与发包方无涉。 *、未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承包方不得将承包耕地转租、抵押或以其他形式流转,否则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耕地,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得擅自改变耕地的地形、地貌。合同到期后,经发包方验收,确认地形、地貌及水电设施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承包押金无息退还承包方;验收不合格的,承包押金不予退还。 *、承包期满后,若承包方未清除耕地内的种植物、养殖物,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权,相关物品归发包方无偿所有。 **、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征地、占地,养殖损失补偿款、属于承包方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及粮补,均归承包方所有;征地补偿费、占地补偿费,及属于发包方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均归发包方所有。 **、该项目竞价保证金**万元,凡已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方,视为已完全认可本方案全部内容。无论竞价成功与否,已缴纳的***元信息技术服务费均不予退还。出价最高者为竞价成功者,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自动用于抵扣所承包耕地的首期承包费;若竞价成功者反悔,发包方有权扣除其全部竞价保证金。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 | ||
| 转出用途 | 从事粮食作物种植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 | ||
| 挂牌期 | *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对我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