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夷陵区财政局关于对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查处理决定公告
2025-12-05
湖北/宜昌 中标结果
[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夷陵区财政局关于对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查处理决定公告
湖北/宜昌-2025-12-05 00:00:00

夷陵区财政局关于对****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查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夷陵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查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湖北誉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发展大道**号

当事人*: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号三峡企业总部基地*号楼

当事人*:宜昌盈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北汽贸城*楼

当事人*:宜昌康正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朝阳路社区发展大道**号***栋三峡企业总部基地南区独栋********号

当事人*:湖北桦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锦江东路*号

当事人*:湖北博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号夷陵科技园

当事人*:湖北巨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黄金六巷*号

当事人*:湖北沭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发展大道***号

当事人*:湖北恒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星湖湾*期(*号楼二单元**楼)

当事人**:湖北大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发展大道梅岭路*号东方大厦**楼

当事人**:湖北海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电子信息产业园

三、基本情况

(一)监督检查总体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财库〔****〕**号)、《财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号)、《夷陵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区财政局开展了****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双随机”方式抽取了**家代理机构,共计**个项目,采取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聚焦当前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检查。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分项目采购文件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一是限定供应商所在行业或限制其他行业供应商参与竞争。如“夷陵区农村公路灾毁保险”项目,将特定行业的业绩作为评审因素;二是直接或变相对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市场设置阻碍。如“夷陵区****年农村人口‘防贫保’”项目,将特定行政区域的业绩作为加分条件。三是设置与采购项目实施不必要或无关的评审标准。如“夷陵区三峡后续工作项目全过程管理数据资料审核和录入”项目,将***级信用证书作为评审因素。四是以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如“宜昌市夷陵区****年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项目,违规要求投标人为特定范围的定点供应商。
*.个别项目代理机构乱收费,违规收取代理服务费。如“‘幸福夷陵 民生平安’综合保险(*********年度)”项目,未按公示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超标准收费*.*万元。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要求,针对检查发现的“四类”违法违规问题形成了工作底稿并已反馈被检查单位,并责令相关当事人限期整改。

五、其他补充事宜

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采购文件的内部审查,避免出现歧视性、倾向性条款,确保文件编制质量。二是加强工作人员采购法规政策和专业技能的培训学习,不断提升代理服务能力的专业化水平。

夷陵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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