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2025-12-05 00:00:00
徐州市鼓楼区城市管理局****年度数字化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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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年度数字化维修项目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度数字化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
****年度数字化维修项目,实施范围包括数字化派遣工单、“*****”热线工单及修复通知单等涉及到区管道路范围内的道路路面、检查井井盖及道路设施破损维修更换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关工单所含全部内容。工程量按实结算(以数字化案件派遣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任何*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一份(应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供应商信用信息(要求见“十四、磋商相关说明”中“(三)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内容);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且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其余提供原件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徐州市政府采购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招标文件说明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前。
*.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三)询问和质疑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任坚 联系电话:***********
地址:徐州市绿地商务城(****地块)*#幢*单元****号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特别说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采购意向链接: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市鼓楼区城市管理局(一处)本级
单位地址:徐州市鼓楼区环城路***号
联系人:王振飞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佳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绿地商务城(****地块)*#幢*单元****号
联系人:任坚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坚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