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罗江区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2025-12-05
四川/德阳 中标结果
德阳市罗江区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德阳-2025-12-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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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罗江区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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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机关对德阳市罗江区****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理项目(*****************),罗江区****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二次)(*****************)实施财政监督,发现德阳市罗江区农业农村局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五十五条第三款“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本机关决定:责令德阳市罗江区农业农村局进行整改。
德阳市罗江区财政局
**** 年 ** 月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