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阿坝-2025-12-05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壤塘县医疗机构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海南世佳信达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城西路**号*栋东基创业基地*********
被投诉人:壤塘县人民医院
地址:壤塘县壤柯镇罗吾塘中街***号
被投诉人:壤塘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壤塘县岗木达镇罗吾塘中街**号*栋*单元四楼
四、基本情况
壤塘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壤塘县人民医院壤塘县医疗机构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存在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具有明显指向性,排斥潜在投标人;且建设内容不符合国家、省市建设要求。
投诉事项*:评分标准不合理,变相指定供应商。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需求不明确。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某些参数存在指向特定产品。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壤塘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