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灵山湾壹号一期商铺52栋1单元109室
2025-12-05
山东/青岛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青岛】灵山湾壹号一期商铺52栋1单元109室
山东/青岛-2025-12-05 00:00:00
山东/青岛-2025-12-05 00:00:00
灵山湾壹号一期商铺**栋*单元***室
信息来源:青岛公共资源
挂牌日期:**********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灵山湾壹号一期商铺**栋*单元***室 |
| 资产类别 | 房产 |
| 转让方名称 | 青岛农高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标的名称 | **** |
| 交易机构名称 | 青岛产权交易所 |
| 价款形式 | 金额 |
| 挂牌价格 | ***.******万元(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中标受让方须承诺,自竞价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办理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缴纳标的房款; *、房屋过户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交易各方各自承担; *.房屋维修基金由受让方承担;该房屋以现状现房销售,受让方确保已至房产的现场进行查看。 *.交易双方向青岛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各自承担; *. 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及置于青岛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全部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现状与瑕疵,愿完整履行交易程序,承担相关风险。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转让,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责任与风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