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中心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挂牌出让*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 ****** | 地块位置 | 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先锋路**号********/*地块 | 土地用途 | 商业用地(**) |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 | 出让年限 | **年 | 成交价 (万元) | ****.*** | | 受让单位 | 重庆市大足区足盛投资有限公司 | | 备注: | 备注:*、****号宗地分为两个地块出让,其中******号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业商务混合用地(****),******号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年限均为商业**年;*、其他相应规划条件及强制性要求指标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空间规划****年**号);*、该宗地为带建筑招拍挂出让,现状****号地块房屋建筑总面积为*****.*平方米,其中,现状******号地块房屋建筑总面积为****.**平方米,现状******号地块房屋建筑总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价款中不含土地交易契税、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按照大足发改〔****〕**号文件标准缴纳;*、其他竞买要求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须知》;*、该宗土地出让总价款****.***万元;*、出让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网址:*****://***.******.***/*******/)发布。 | 二、该宗地受让单位经审查资料齐备已在本中心完成交易并签订成交确认书。 三、请受让单位携相关资料与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并完成相关事宜。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单位地址:重庆市大足区市民中心二楼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人:张昌荣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