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25-12-05 00:00:00
因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建安分公司旭山路至***国道西线工程二期(涉铁路段工程)项目施工需要,我项目拟租赁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请意向单位于****年**月**日**点**分前登录铁建云链网(*****://***.******.***/*********)进行报名,并在****年**月**日**点**分前上传资质及报价函。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单位 | 质量标准 | 数量 | 暂定租赁期限 | 使用地点 | 备注 |
* | 钢管 | Φ**.*,壁厚*.*** | 米 | 国标 | **** | ***天 |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 | |
* | 扣件 | 个 | 国标 | **** | ***天 |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 |
二、有关要求
*.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本年度质量检测报告(如有)、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报价为物资租赁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租赁费、进出场费、服务费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工程施工分阶段进行施工,项目在需要物资进场作业时前一天通知,出租方不得以数量少等理由推脱物资进场,或以此为借口向承租方索要运费等。
*.租赁期限:准确的进场时间以承租人通知为准。
*.计量方式:按天计算租金,以进场验收单签单为准。
*.租赁费结算支付方式:
(*)固定价结算。按照进、出场记录时间、数量进行结算。
(*)付款周期。每月对账后开具发票入账,双方办理结算手续后,次月支付已结算租赁费的**%,租赁物资退场办理结算后*个月内付至结算租赁费的**%,余款**%在退场办理结算后*个月内付清
*.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报价有效期: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天内。
*.其他要求:严格按报价函格式报价。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组织机构: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建安分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思远 电话:************
电子邮件:*********@**.***
*.承租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建安分公司旭山路至***
国道西线工程二期(涉铁路段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七里乡
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