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2025-12-05 00:00:00
工程名称 | 福建省同安第一中学东溪校区项目(施工“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施工 | ||
一、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招标内容”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内容”修改为:“招标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其中,本招标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 *.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附录*“资格文件其他资料和商务文件其他资料”内容与格式中删除“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内容格式。 *.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技术文件完整性**.修改为:“*.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技术应用方案的,***技术应用方案应符合的有关规定:(*)***技术应用方案应当为使用***软件将模型成果转换成***格式的演示视频,时长不超过*分钟,其中实质展示模型成果时长不少于*分钟;演示视频最大只能上传**的文件;(*)***技术应用方案至少应包括①项目整体模型;②结构整体分析及复杂节点深化;③场地布局模型;④关键节点模型;⑤项目进度计划与***配对、计划和实际双维时间数据管控;⑥施工组织及重点难点工艺模拟。” *.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款补充《无虚假业绩承诺书》,承诺书格式如下: 无虚假业绩承诺书 *、我司保证我司提交的业绩及业绩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工程实际情况与业绩材料内容一致,无任何虚假情况。 *、我司承诺,如我司提交的业绩及业绩存在虚假材料,实际工程情况与材料内容不一致等弄虚作假情形。我司愿意接受招标人对我司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处罚,招标人还可以因业绩虚假影响项目总进度产生的损失对我司进行费用索赔。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专用合同条款”第**.*.* 条款“质量保证金的扣留”中“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内容“发包人累计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若缺陷责任期满后,承包人提交经发包人认可工程价款结算总额*%、有效期至五年保修期满的建设工程质量保函,则发包人不再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质量保证金(保修金)扣除赔偿金等款项后无息退还。”修改为“发包人累计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若缺陷责任期满后,承包人提交经发包人认可工程价款结算总额*%、有效期至两年保修期满的建设工程质量保函,则发包人不再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质量保证金(保修金)扣除赔偿金等款项后无息退还。” *.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增加第**.*.**.*条款内容:“**.*.**.*本项目施工应满足《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厦门市促进智能建造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厦住建规〔****〕*号)及《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明确智能建造技术应用有关要求的通知》(厦住建建筑〔****〕**号)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再调整。” *.本工程的图纸中“电力施工图”有做调整,调整后的图纸随本答疑同步发布。请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中的“其他文件”栏目中下载。 *.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有做调整,以随本答疑同步发布的清单为准(**** 年**月**日发布的清单作废)。请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中的“工程量清单文件”栏目中下载。 *.招标文件原内容若与本答疑(纪要)内容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以下空白) | |||||
招标人:福建省同安第一中学(建设单位)/联发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 招标代理: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