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东财采决定书〔2025〕37号)
2025-12-01
广东/东莞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东财采决定书〔2025〕37号)
广东/东莞-2025-12-01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东财采决定书〔****〕**号)

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万江街道路灯控制箱防触电智能化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人:广东荣文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址:东莞松山湖高新产业开发区新竹苑*号楼

法定代表人:谭炜樑

被投诉人:东莞市万江招投标服务所(以下称代理机构

址:东莞市万江街道徐屋街**行政办事中心*号楼*楼办公室

相关供应商广东正力通用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称正力公司

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市莲路沙涌村段金鳌街**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元,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日,代理机构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日,本项目开标、评标;***日,代理机构发布结果公告。***日,投诉人因对成交结果不满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日,代理机构收到质疑文件,并于***日作出质疑答复;投诉人不服,于********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日,经采购人授权及确认,代理机构发布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公告载明本项目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并重新开展采购。

投诉人反映:*.中标人虚假申报所投产品均为小型企业制造,属于虚假应标,应予以废标;*.中标人没有完全响应项目招标要求,及使用不合格的电缆品牌虚假应标;*.中标人政策适用性说明所申报小型企业制造货物比例错误。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均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均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东莞市财政局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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