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一期鸠兹广场站、梦溪路站管线夹层封闭项目及奥体中心地面层顶部封闭项目(二次)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正公告
2025-12-05
安徽/芜湖 变更澄清
关于芜湖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一期鸠兹广场站、梦溪路站管线夹层封闭项目及奥体中心地面层顶部封闭项目(二次)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正公告
安徽/芜湖-2025-12-05 00:00:00
关于芜湖轨道交通*号线、*号线一期鸠兹广场站、梦溪路站管线夹层封闭项目及奥体中心地面层顶部封闭项目(二次)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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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芜湖轨道交通*号线、*号线一期鸠兹广场站、梦溪路站管线夹层封闭项目及奥体中心地面层顶部封闭项目(二次)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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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芜湖轨道交通*号线、*号线一期鸠兹广场站、梦溪路站管线夹层封闭项目及奥体中心地面层顶部封闭项目(二次)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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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部分潜在参选人对本项目比选文件提出的疑问和建议,经我司认真研究,现对比选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澄清和调整,具体如下:
一、关于商务评审表项点评审细则的调整说明
*.针对比选文件第**页商务评审表中“资格证书”评审项目“项目施工团队人员中应*人具备焊工证,每增加*人具备焊工证的,得*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有供应商针对此项点提出疑问,因本项点描述存在歧义,修正为“项目施工团队人员中应*人具备电工证,每增加*人具备电工证的,得*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即该项与前项重复,故此项修改。
*.针对比选文件第**页商务评审表中“资格证书”评审项目“须提供须人员证书复印件且提供开标之日上推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否则不予认可。”,有供应商针对此项点提出疑问,因本项点描述存在歧义,修正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且提供开标之日上推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否则不予认可。”。即该项只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开标之日上推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其他施工人员无须提供社保证明。
二、其他注意事项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如需要修改响应方案,可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完整响应文件,原响应文件自动作废。
(*)本澄清公告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比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比选文件其他条款不变,参选人应全面阅读并理解比选文件所有内容。
芜湖市运达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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