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12-05 00:00:00
山东临工牌挖掘机一台【型号:******,产品识别代码:*****************】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公告
(****)川****执****号
本院定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标的名称 | 山东临工牌挖掘机一台【型号:******,产品识别代码:*****************】 | |
起拍价:**.**万 | 保证金:*.*万 | 加价幅度:*.**万 |
标的所有人 | 李* | |
停放位置 |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双华路一段、无停车费 | |
设定抵押情况 | 有抵押 | |
两证情况 (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 | 无 | |
违章、罚款、年审等欠费情况 | 逾期未检验、违章罚款若有核实后罚款由买受人承担 | |
是否腾空 | 空置 | |
租赁情况 | 无 | |
钥匙交付情况 | 无 | |
过户情况 | 请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车管所,过户风险及费用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后,本院仅负责交付车辆以及向当地车辆管理登记机构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如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车辆不能过户或者在当地落户 ,请买受人自行解决。本院不接受买受人以此为由退还拍卖款 ,变更车辆买受人或者承受人的申请。 | |
瑕疵情况 | *、该车规格型号为山东临工牌挖掘机(型号:******),发动机型号/驱动电机型号为**.******** ,发动机编号********,燃料种类为柴油,工作质量为*******。至评估基准日,该车未能启动车辆,车身有细微划痕,后发动机罩有长划痕,车身状况一般,成新率一般。 *、财产以现状进行拍卖,财物存放期间的自然贬值,法院不返还相应的贬值价款。 | |
权属状况 | 详见评估报告 | |
提供的文件 | *、《法院裁定书》 | |
*、《拍卖成交确认书》 | ||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本院已委托四川佰圣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财产进行评估,评估总价为**.*万元。该公司出具的川佰圣评报字[****] ***号评估报告作为附件上传,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车辆成交后由买受人至车管所等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车辆是否符合提档手续(如年检失效可导致车辆报废无法过户等情况存在)、是否符合落户地政策,请自行咨询相关部门,以相关部门答复为准。买受人应了解相关政策,慎重决定是否购买。车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能直接申请车辆报废,须过户至买受人名下后才能报废。
*、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财产以现状交付,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调查表,仅供竞买人参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加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委托代理人须在****年**月**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并经法院确认,未经法院确认,竞买活动视为报名人的竞买人行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年**月**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竞买。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六、本院根据该案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上记载的当事人地址等,在本次确定拍卖日的*日前已通知双方当事人、已知优先权购买人本公告发布时间及拍卖时间。现对于以上无法确定通知双方当事人、已知优先权购买人的有关情况特此予以公示,公示满*日视为已经通知。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服务热线:************转*。
七、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八、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年*月*日前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账号:*******************),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重要提示: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悔拍后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自动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具有公示效力并接受社会监督。
十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四川省成都市中大公证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开展咨询、组织看样等网拍辅助服务工作,联系电话:***********(师老师)。
*、看样预约方式:登录网址*****://****.*****.***/;
*、搜索、选择所需看样标的物;
*、填写信息完成预约;
*、预约成功后,我们将在竞价前一周(节假日除外)统一组织看样,请您耐心等待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及评估报告。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案件、标的咨询电话:************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咨询电话:************转*
监督电话:************(此电话不接受咨询,咨询请打公告上的咨询、看样电话)
联系地址:成都市双流区正清路**号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