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2025-12-05 00:00:00
网络专线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
网络专线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单一来源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贵公司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网络专线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如有):第**包:***,***.**元;第**包:***,***.**元;第**包:***,***.**元;第**包***,***.**元。(每包总价报价不得超过该最高限价,且每包分项报价不得超过其最高分项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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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序号 |
服务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最高分项限价(元) |
交付(服务)时间 |
交付(服务)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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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院裸光纤专线(电信) |
详见附件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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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签订后立即开通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及和平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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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院数字电路专线*(电信)****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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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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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院数字电路专线*(电信)****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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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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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院数字电路专线*(电信)****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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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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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数字电路专线*(电信)****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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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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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医保专网沈河妇幼保健专线(电信)**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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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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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院医保专线省干保专线(联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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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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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签订后立即开通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及和平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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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院医保专网市干保专线(联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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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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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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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院医保专网裸光纤专线(联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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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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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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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院裸光纤专线(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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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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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签订后立即开通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及和平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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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院医保专网铁保专线(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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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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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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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院医保专网省保专线(畅通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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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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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签订后立即开通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及和平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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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院医保专网沈河市保专线(畅通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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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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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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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院医保专网和平市保专线(畅通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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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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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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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医保专网和平妇幼保健专线(畅通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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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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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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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报价供应商参加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依托电子招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报价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获取单一来源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报价供应商可先行获取单一来源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提供注册成功的证明截图或已完成注册的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报价将被拒绝。
三、选择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为保障业务连续性,需要继续沿用原有运营商提供服务。
四、选取供应商
第**包: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第**包: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
第**包: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第**包:辽宁畅通数据通信有限公司。
五、单一来源文件申领时间、地点
(一)申领时间:****年**月*日至**月**日,每日上午**:**至**:**,下午**:**至**:**。
(二)申领地点:网上申领。
(三)申领单一来源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上述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个***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上述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单一来源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单一来源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
六、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谈判地点:沈阳市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助理、桂助理
办公电话:************、************
地址:沈阳市
八、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邱助理、董助理
办公电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