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牛山客运中心钢结构棚拆除权及残余价值转让
2025-12-05
浙江/温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温州市牛山客运中心钢结构棚拆除权及残余价值转让
浙江/温州-2025-12-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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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牛山客运中心钢结构棚拆除权及残余价值转让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温州市牛山客运中心钢结构棚拆除权及残余价值转让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温州交运集团城际客运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转让说明事项 | *、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由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请各意向方认真阅读“浙交汇”平台报名时的必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特别事项约定”、“交易合同(样本)”等)。意向方一旦报名,视为已接受本项目的基本情况、重大事项揭示、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报名时的必读文件等所有披露信息及浙交汇平台公开发布的交易规则等相关信息,如果意向方对上述信息、规则理解有误导致的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 *、履约保证金为起始价的**%(取整数),受让方依约履行全部义务,且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环保等情况,如期完成拆除、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受让方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转让方在*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受让方需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户,并于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施工期自《交易合同》签订次日开始计算,受让方需按要求及时进场施工。 *、其他未尽事宜在《交易合同》中明确。 |



